违反塞浦路斯监管法 PriorFX被罚6.3万欧元
处罚原因在于,该公司一直未能遵守监管法第18(2)(a)条和证券交易所2012年第144-2007-01号指令第14(1)段规定的针对CIF的授权和操作条件,以及法律第36(1)(c)和36(1)(d)条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2012年第144-2007-02号第14(1),15和16(1) 对投资公司及其雇用的自然人的专业能力的规定。
以上通常意味着CIF公司未能建立适当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其营销材料符合监管义务,可能还包括未能保持内部操作手册或有关其营销材料评估相关信息的有序记录。此外,公司员工行为违法,例如没有保存他们与经纪商客户之间的对话记录,向客户提供的信息具有误导性等。